耶穌又對眾人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
路加福音 9:23
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或作: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

馬可福音 8:35

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,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;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,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;他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

加拉太書 2:20

凡屬基督耶穌的人,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。

加拉太書 5:24

弟兄們,我在我主基督耶穌裡,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的說,我是天天冒死。

哥林多前書 15:31

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。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要死;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必要活著。

羅馬書 8:12 - 13

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,也不配作我的門徒。

馬太福音 10:38

於是耶穌對門徒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(生命:譯靈魂;下同)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 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

馬太福音 16:24 - 26

因為神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, 教訓我們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慾,在今世自守、公義、敬虔度日,

提多書 2:11 - 12

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; 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裡衣,連外衣也由他拿去;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

馬太福音 5:39 - 41

「人到我這裡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(愛我勝過愛:原文作恨)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姐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路加福音 14:26

耶穌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,或是妻子、弟兄、父母、兒女,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,在來世不得永生的。」

路加福音 18:29 - 30